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永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当局采购法》等相闭规章,现对东莞市永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表及阀门供应和议采购项目举行公然招标,欢相及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投标人务必具备《中华公民共和国当局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章的根基前提;2.投标人的单元担负人工统一人或者存正在直接控股、治理干系的差异投标人,不得参预统一合同项下的当局采购行为;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部属单元、分支机构)参预本次采购行为前三年内,正在筹备行为中没有宏大违法记实(须供应书面声明);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实失信被实行人或宏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当局采购首要违法失信手脚”记实名单;不处于中国当局采购网(“当局采购首要违法失信手脚新闻记实”中的禁止参预当局采购行为光阴。(以招标代办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正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当局采购网(盘问结果为准,如干系失信记实已失效,投标人需供应干系证据材料)。
恳求:供应商正在购置采购文献时须供应如下证据资料:(1)《贸易牌照》或《事迹单元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税务注册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机闭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不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如“三证合一”的贸易牌照,则不必要供应税务注册证和机闭机构代码证。